廈門買賣二手房今后多繳稅 如何辦理稅費減免?
2011-07-08 來源:海峽導報
[提要]7月15日開始,廈門海滄區(qū)的二手房交易稅費就要按照地稅評估價來征收,明年7月份開始推廣至全市。二手房稅費新政將至,它會為普通購房者帶來哪些變化?會比現(xiàn)在多繳稅還是少繳稅?應該怎么辦理?昨日,導報記者帶著這些市民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廈門市地稅局。
地稅評估價能查詢嗎?有別于專業(yè)評估機構,地稅部門評估軟件計算的計稅評估價值不會以評估報告的形式出具給納稅人,而且也不會提供給市民查詢,而只是作為稅務機關判斷合同簽訂交易價是否偏低,以及確定計稅依據(jù)的主要參考了。
新政后增加哪些手續(xù)?稅費新政實施后,買賣雙方交易仍沿用現(xiàn)有模式,即由廈門市房地產(chǎn)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統(tǒng)一收件,經(jīng)房產(chǎn)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應納稅費后,由權籍登記中心在納稅人繳清稅費后發(fā)放土地房屋權證。在納稅人對計稅評估價值沒有異議并按時繳清稅費的情況下,工作時限與權籍登記中心原對外承諾時限一致的。
但市民在買賣二手房時要做兩件事:一、是申報存量房交易信息。市民在權籍登記中心 “廈門存量房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備案時,應按照房產(chǎn)類型 (住宅、商業(yè)、寫字樓、車庫和工業(yè))選擇填報《廈門市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凡涉及存量房交易稅收減免的,還應當同時填報 《存量房交易稅收減免申請核批表》。如遇到不需要網(wǎng)上備案存量房交易合同的,則要到窗口填報上述兩表。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兩表填寫要真實、準確,如有虛假內(nèi)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市民在辦理二手房交易申報時,應當提供7份涉稅資料。
(1)《廈門市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2)《廈門市存量房交易稅收減免申請核批表》?!稄B門市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和《廈門市存量房交易稅收減免申請核批表》由納稅人自行打印,交易雙方同時簽字蓋章。(3)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4)納稅人身份證明。(5)賣方房產(chǎn)的購入合同(須經(jīng)權籍登記中心備案)或合法發(fā)票或其他可以證明其購入成本的證明。(6)與減免稅有關的書面資料。(7)單位轉讓存量房的,在向權籍登記中心申報交易前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并將土地增值稅完稅憑證復印件或《廈門市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轉讓舊房及建筑物的納稅人適用)》復印件(零申報時提供)在申報交易時一并提交了。
如何辦理稅費減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依法享受稅費減免。市民在進行網(wǎng)上備案時,凡涉及稅收減免的,應當同時填報《存量房交易稅收減免申請核批表》,一并打印簽字提交。需要提醒的是,以下五種情況的市民需要向權籍登記中心申請開具減免稅證明:(1)中國公民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2)個人銷售首次上市的房改房,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3)個人對外銷售購買超過5年 (含5年)普通住房的。(4)個人自建自用普通住房轉讓的。(5)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由該中心審核后出具《存量房交易涉稅減免信息審核證明》給稅務機關。
對評估有異議怎么辦?那如果買賣雙方對地稅計稅評估價值有異議怎么辦?地稅部門表示,如果買賣雙方合同簽訂交易價低于計稅評估價的,應先到辦理二手房交易手續(xù)的稅務機關駐征點確認《廈門市存量房交易計稅評估結果告知書》。如果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現(xiàn)場告知、解釋后仍不接受的,市民應當填寫《廈門市存量房交易計稅評估復核申請書》,并提供與房屋成交價格有關的書面材料,向稅務機關申請復核。稅務機關復核后應出具復核結果通知納稅人,并據(jù)此計算相關應納稅費。如果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根據(jù)規(guī)定,納稅人可在依照稅務機關確定的計稅依據(jù)計算繳納稅費或者提供相應的納稅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nèi)依法向市地稅局提出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