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口才學習者都知道,由西方學者雅伯特·馬伯藍比教授研究出來的“7/38/55'定律是人類傳達情感、語言的一個公式。
'7/38/55'定律,證明了外在的整體呈現有時比內容文字還重要:
在整體表現上,旁人對你的觀感,只有7%取決于你真正談話的內容;而有38%在于輔助表達這些話的方法,也就是聲音、情感等等;卻有高達55%的比重決定于,你外在的整體呈現,如:精神面貌、肢體語言,能量等。 接下來跟大家分享在當眾演講中肢體語言的一些具體使用事項和禁忌。
1. 三大區(qū)域:
上位——肩部以上,代表激情,多用于大場合,分享夢想、目標計劃等;
中位——腰部至肩部,代表積極、力量,多用于正式商務各種場合;
下位——腰部以下,代表決定,多用于會議發(fā)言;
2. 四點注意事項 :
① 不夸張
② 不頻繁
③ 有力量 (手直)
④ 同步協調 (三到: 眼到、手到、聲到)
3. 六種常用手勢:
① 對稱
② 數字
③ 指引、吸引
④ 力量
⑤ 節(jié)奏
⑥ 點綴
學習重點:
1) 演講是自信的傳遞,情緒的轉移,肢體語言要有力量,手直才有力量。
2) 不為做肢體而做肢體,要做到同步協調。
3) 手勢要高于第三顆紐扣。
在舞臺上做的肢體語言得體,能夠為我們演講的表現力加分不少。但如果做的肢體語言不當,不僅達不到預期的效果,還會給聽眾留下負面印象,妨礙演講信息的傳達和演講目的的達成,這些不當的肢體語言包括以下幾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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