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所稱的“精神損失費”,指精神損害賠償。該賠償是當受害人因人身權益、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遭受侵害而造成嚴重精神損害時,有權請求的金錢賠償。
具體在什么情形下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人身權益
案例:因交通事故受到的精神類及肢體類損害經(jīng)兩次司法鑒定分別被評定為兩個十級傷殘,其傷殘程度將對今后的生活帶來精神上的影響,法院結合本案實際及當?shù)厣钏?,酌情考慮精神損害賠償6000元。【(2022)浙05民終1647號】
案例:因在社交網(wǎng)絡平臺上發(fā)布對革命烈士的侮辱、丑化內容進行商業(yè)營銷,貶損烈士形象,給烈士的親屬造成精神傷害。法院以判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的形式,維護了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的合法權益?!荆?015)大民初字第10012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三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簯斠婪ㄓ枰灾С帧?/p>
案例:因懷疑存在未結賬商品,超市保安要求消費者返回檢查。消費者通過出示包內物品、翻開衣服及口袋等行為自證清白,引起他人圍觀,導致其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益受損。法院酌定精神撫慰金3000元?!荆?015)宣區(qū)民再初字第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一條 經(jīng)營者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身份權
案例:夫妻一方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他人存在不正當?shù)哪信P系,嚴重違背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妨害了婚姻關系和家庭關系。法院酌定賠償無過錯方7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22)浙10民終43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m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
案例:夫妻一方在分居離婚訴訟期間將孩子帶離,一直未回應或者配合另一方的監(jiān)護及探望需求,且拒絕告知孩子的下落信息。侵害了監(jiān)護權,產(chǎn)生多方尋找孩子過程中的精神痛苦。法院酌定賠償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荆?021)浙01民終3274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二條 非法使被監(jiān)護人脫離監(jiān)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jiān)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二、人身意義特定物
案例:子女一方未經(jīng)協(xié)商擅自將母親骨灰取走并不告知骨灰安置情況,致使另一方無法對死者追悼、哀思,產(chǎn)生嚴重精神損害。法院根據(jù)過錯情況等因素酌定2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21)魯02民終2610號】
來源:杭州市臨平區(qū)人民法院、浙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