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光社
誠實守信是和諧、健全社會關(guān)系的重要基石,人類文明、道德理想的構(gòu)成因素,在人與人以及社會群體之間,政府與民眾之間,甚至國與國之間都不可或缺。
一
《劉子·履信》是古代一篇探討施政者誠信問題的專論。
國人自古講究誠信??鬃釉f:“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先行其言而后從之”,要求“言必信,行必果”。當談及政治的時候又指出:“民無信不立”?!堵男拧菲幸赀@位先圣的名言,稱:“人非行無以成,行非信無以立?!睆娬{(diào)人安身立命于世,必得講一個“信”字。肩負治世之責的官員更須取信于民,若能“履信”則“指麾動靜,不失其符。以施教則立,以蒞事則正,以懷遠則附,以賞罰則明”。良好的信譽可以確保其“行立”--施政取得成效。
“履”,就是踐行。施政者的“履信”當出之于克己奉公、執(zhí)政為民的信條盡其職守,一言一行都體現(xiàn)出高度的責任感,兌現(xiàn)對人民、對自己信仰的承諾。重信譽者自有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線,人們的推崇與遵依出于對其人誠信的認可,也才會說他們的言行讓人“信服”。
施政者有誠信,對內(nèi)得民眾擁護、是令行禁止的保證,對外關(guān)聯(lián)著國家的信譽和利害得失;當有所為,有所不為。首先就要求他們在“言必信”上率先垂范?!堵男拧妨信e出“晉文不棄伐原之誓,吳起不虧移轅之賞,魏侯不乖虞人之期”的典故。其中吳起“不虧移轅之賞”是在他率領(lǐng)魏軍伐秦的當兒,與《史記》中商鞅變法前以徙木之賞立信的記載類似。施政者在講信用上為民眾作出表率,不僅在“指揮”、“施教”、“蒞事”、“賞罰”的治理上能收立竿見影之效,對于引領(lǐng)并形成重誠信的社會風尚也會有重大的推動作用。
如果說晉文、吳起、魏侯“履信”的率先垂范不無運用“馭民術(shù)”之嫌,顯現(xiàn)出先秦時期國君和統(tǒng)帥某種時代局限的話,現(xiàn)代政治理念中早已明確:人民的地位和權(quán)益高于一切??诳诼暵暋盀槿嗣穹?wù)”的干部無論如何不該把“做人民的勤務(wù)員”這類動聽的“謙詞”當作欺世之言而失信于民吧。
說到諸侯國間交往、會盟的外事活動,《履信》篇中又有“齊桓不背曹劌之盟”、“柳季為魯使不欺齊人”、“小邾射不盟子路拒使”的故事,說齊桓公即使是在被劫持之時所作的盟誓,事后自己也會信守;柳季、子路雖然深受他國信賴,為維護道義和本國信譽也有所不為,因此能做到“立信衡門,馳聲天下”。足見被廣泛信賴的人在任何情況下始終守持道義、不逾底線,這無疑能鞏固和強化政治外交的公信力。然而,在近、現(xiàn)代史上,國際政治外交事務(wù)中卻不乏背信棄義的記錄,世人特別不能忘記的是那些侵略者陰謀策劃的不宣而戰(zhàn):日本從甲午海戰(zhàn)中突襲清軍運兵船隊起,幾十年間在中國制造的一次又一次預(yù)謀的“事變”,1941年對美國太平洋艦隊基地珍珠港進行偷襲;希特勒德國也曾撕毀互不侵犯條約突然進犯蘇聯(lián)……戰(zhàn)爭發(fā)動者的突襲往往得逞于一時,最終卻無一例外地走向毀滅,為歷史唾棄。
二
《履信》有一段四時萬物自然運作生化有“信”的描述,申說“道法自然”的理念,頗有深意,值得玩味:
春之得風,風不信則花萼不茂;花萼不茂則發(fā)生之德廢。夏之得炎,炎不信則卉木不長;卉木不長則長嬴之德廢。秋之得雨,雨不信則百谷不實;百谷不實則方盛之德廢。冬之德寒,寒不信則水土不堅;水土不堅則安靜之德廢。以天地之靈,氣候不信四時猶廢,而況于人乎?
是謂春風、夏炎、秋雨、冬寒是應(yīng)時而至之“信”,保障了作物的生長繁育,何況天地靈性所鍾的人呢!足見人類重誠信原出于自然,合乎自己生存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顯然,不講誠信本身就是一種違逆自然、人類異化的表現(xiàn)。
如前所說,誠信確為健全維系社會關(guān)系無可替代的紐帶。現(xiàn)代經(jīng)濟生活和人際交往講究誠信,政治外交行使職權(quán)更要有誠信。許多國家的政府機構(gòu)、工商企業(yè)以及個人都建有信用檔案,一旦留下不良記錄,其活動范圍、權(quán)益就會受到相應(yīng)的限制甚至懲處。又比如:選舉中參選人一般對選民都有所承諾,總統(tǒng)、大法官等要員就職要宣誓;大型運動會開幕的儀式上,裁判員和運動員也要宣誓……承諾者和宣誓人得踐行其諾言和誓詞,接受民眾和相應(yīng)法規(guī)的檢驗、監(jiān)督。
在中國,浮夸、掩飾之風由來已久,假、大、空盛行一時。近些年不僅商業(yè)營銷上的欺騙性宣傳和虛假廣告不絕于耳;形形色色的詐騙犯罪層出不窮;司法者徇私枉法;某些史家和輿論傳媒或為尊者諱、或為私親謀,隱瞞真相象、歪曲事實,編造歷史、傳播虛假信息誤導(dǎo)視聽……諸如此類屢見不鮮,其中就是找不到自古以來國人所倚重的誠信。
施政者之所以輕諾寡信,至少是道德底線和政治責任感的缺失:或者宣示的預(yù)定目標和計劃安排缺乏科學依據(jù),踐行中未付出足夠努力;或者原本就沒把兌現(xiàn)許諾放在心上,當初的宣傳、所作的承諾只是一種急功近利的虛張聲勢;甚至只是為達到某種不正當目的而欺上瞞下。
人民對政治事務(wù)有知情權(quán)。如今讓政府官員“說真話,交實底”已從人們的普遍愿望變成了政策上的明確要求,被視為推進改革的前提。誠信本是全社會奉行的準則,更是從政者必須的基本守持。
“履信”就是在施政實踐中兌現(xiàn)對人民的承諾。取信于民才能得到最廣泛的支持擁護,政策措施才能貫徹執(zhí)行,才能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講誠信的表率,人民有了對施政者言行和宣教上的充分信賴,國家才有望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