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認真回應的洞見, 則依然不甚清楚。為了進入切題的發(fā)問和實質性的思之回應, 我們還需要再一次從紛繁的解釋中脫身而出, 直接面對《邏輯哲學論》本身,嘗試進入它的基本結構, 切近其根本旨趣。
一、《邏輯哲學論》的基本結構與思想歸宿
《邏輯哲學論》的根本旨趣之所以顯得不甚清楚, 很難把握, 其重要原因恐怕就在于研究者幾乎總是以傳統(tǒng)的或慣常的對哲學的理解為解讀的基點, 即把哲學理解為系統(tǒng)化的理論和學說, 不管人們怎樣看待哲學理論的特性。但這種被廣泛認可的專業(yè)化、學院化的哲學觀卻與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對哲學的看法相去甚遠。而從這種與《邏輯哲學論》格格不入的哲學觀出發(fā), 去辨析其中的' 理論學說' 及其是非, 自然也就與《邏輯哲學論》的旨趣南轅北轍了。我們知道, 任何哲學理論的創(chuàng)構都是為了解答這樣或那樣的哲學問題, 有哲學問題, 才有哲學思考, 才有哲學理論。但是, 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對哲學問題的理解卻無疑是“解構性”的, 在為該書所寫的' 序言' 中, 他說:“本書討論哲學問題, 而且我相信它指出了這些問題都是由于誤解我們的語言的邏輯而提出來的?!盵 1 ](P187) 由此推斷, 如果我們正確地理解了語言的邏輯,那么,也就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