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化,促進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落實從嚴治黨要求,真正形成管黨治黨合力,日前,成都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fā)了《關于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行清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行清單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一人一單 責任到人措施到月
《通知》要求,各區(qū)(市)縣和市級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要認真對照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所列的責任內容,結合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年度責任清單。責任清單應明確年度具體工作措施、數(shù)量指標和完成時限等,要將責任落實到人,措施具體到月,成效量化便于對照考核。
具體而言,區(qū)(市)縣和市級部門黨政領導班子要重點從“統(tǒng)籌謀劃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宣傳教育、深化作風建設、選好用好干部、維護群眾利益、推進源頭治理、堅決反對腐敗”等8個方面,緊密結合本地本部門年度中心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目標,市級部門還要結合“三定”方案明確的職能職責,逐項細化年度具體工作任務。
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重點從“履行領導責任、推動責任落實、加強教育監(jiān)管、保持清正廉潔”等4個方面,逐項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具體工作舉措。
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重點從“落實分管職責、推進預防腐敗、加強日常監(jiān)管、堅持廉潔自律”等4個方面制定責任清單,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緊密結合業(yè)務工作分工,逐項細化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任務,并落實到分管部門,明確工作要求。
嚴格審核把關 不合要求堅決退回
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提出的責任清單,各區(qū)(市)縣黨委、政府和市級部門黨組(黨委)要召開常委會、常務會、黨組(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逐人逐項審核工作內容和工作措施,確保主體責任清單可執(zhí)行、無遺漏、不籠統(tǒng)。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對領導班子和其他成員的責任清單嚴格審核把關,不符合要求的,堅決退回重新制定。
層層簽字背書 清單將在紀委網(wǎng)站公開
各區(qū)(市)縣和市級部門要根據(jù)領導干部提出的責任清單,量身定制責任書。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與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訂責任書,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簽訂責任書。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責任書簽訂人和同級紀委(紀檢組)留存。
各區(qū)(市)縣和市級部門黨政領導班子的責任清單,由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成都市電子政務內網(wǎng)和“廉潔成都”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開;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清單,由區(qū)(市)縣和市級部門自行公示,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監(jiān)督。
強化檢查考核 每2個月抽查一次
《通知》要求,各區(qū)(市)縣和市級部門要將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清單錄入成都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jiān)管平臺,并定期填報工作情況。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提醒領導干部履責到位。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個月開展1次抽查核實,并點名道姓進行通報。同時,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完成主體責任清單情況,將作為主體責任考核的重要指標,并作為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jù)。(成都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