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脹之病。有寒有熱。有虛有實。有久有暴。病證不同。治法各異。大抵皆由于陽氣外虛。陰氣內(nèi)積。診得其脈浮大。則陽氣尚不甚虛。陰氣猶不甚積。且諸陽為表。陽氣易已。故曰出厄。若脈虛小。則脾胃已虛。病當在里。諸里為陰。陰病難已。故曰命殂。
按巢氏病源曰。腹痛者。由陽氣外虛。陰氣內(nèi)積故也。陽氣內(nèi)虛。受風冷邪氣。風冷。陰氣也。冷積于臟腑之間不散。與脾氣相壅。虛則脹。故腹?jié)M而氣微喘。診其脈。右手寸口氣口以前。手陽明經(jīng)也。脈浮為陽。按之牢強。謂之為實。陽實者。病腹?jié)M氣喘嗽。左手關(guān)上脈。足少陽經(jīng)也。陰實者。
病腹脹滿。煩擾不得臥也。關(guān)脈實。則腹?jié)M響。關(guān)上脈浮而大。風在胃內(nèi)。
腹脹急。心內(nèi)澹澹。食欲嘔逆。關(guān)脈浮。腹?jié)M不欲食。脈浮為是虛滿。左手尺中。神門以后脈。足少陰經(jīng)。沉者為陰。陰實者。病苦小腹?jié)M。左手尺中陰實者。腎實也??喔姑浬气Q。左手關(guān)后。尺中脈浮為陽。陽實者。膀胱實也??嗌俑?jié)M。引腰痛。脈來外澀者。為奔腹脹滿也。病苦腹?jié)M而喘。脈反滑利而沉。皆為逆。死不治。腹脹脈浮者生。虛小者死。其湯熨針石。別有正方。
下利微小卻為生。脈大浮洪無瘥日。
下利之證。雖在脾腎。其見證在于大腸。大腸屬庚金。脈若微小。則火猶不甚。而庚金無傷。故曰生。若遇浮大而洪。則為丙火來克庚金。其邪方熾。故曰無瘥日也。
按儒門事親云。腸下膿血。脈沉小流通者佳。數(shù)疾且大有熱者死。經(jīng)云。腸便血。身熱則死。寒則生。又云。腸下白沫。脈沉則生。浮則死。又云。腸下膿血。脈懸絕則死?;髣t生。又云。腸之屬。身熱脈不懸。絕滑大者生。懸澀者死。以藏期之。又云。腸筋攣。其脈小細。安靜者生。浮大緊者死。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膿血。脈微小速者生。緊息者死。又云泄注。脈緩明小結(jié)者生。浮大數(shù)者死。
恍惚之病定癲狂。其脈實牢保安吉。寸關(guān)尺奇沉細時。如此未聞人救得。
欲愈之病目黃。
熊宗立曰。目有內(nèi)外。內(nèi)屬胃。今見黃色。是胃土之正色。外雖屬膀胱。今見黃色。是脾胃之氣生。故能克去膀胱水。是知病當愈。愚謂十二經(jīng)之衛(wèi)氣。俱從目出入。今目而見黃色。是病從內(nèi)而出外。胃氣復(fù)生故也。脈經(jīng)亦云。病患兩目有黃色起者。其病方愈。
眼胞忽陷定知亡。
三部九候論云。傷內(nèi)陷者死。張介賓釋云。五臟六腑之清氣。皆上注于目。而為之精。目內(nèi)陷者。陽精脫矣。故必死。熊宗立張世賢。俱引五輪以為釋。似屬繁文。按玉機真藏論。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nèi)痛。心中不便。肩項身熱。破脫內(nèi)。目眶陷。真藏見。目不見人立死。其見人者。至其不勝之時則死。脈經(jīng)云。病患陰陽絕竭。目眶陷者死。中藏經(jīng)云。陰陽俱絕。目眶陷者死。
耳目口鼻黑色起。入口十死七難當。
五臟之華。萃于面。眼耳鼻舌居焉。猶如天日宜清凈光明。不宜翳蔽慘暗。凡耳目口鼻。但有一處見其黑色。即為不真。脾開竅于口。舌居其中。
為心之苗。若見黑色從外而入于口內(nèi)。為穢惡之氣。犯其谷神。并及心主。其不祥莫大焉。若人見此。雖十人而必死其七焉。脈經(jīng)云。病患耳目口鼻。有黑色起。入于口者必死。此之謂也。諸家之釋。俱以黑色為腎之色。似乎欠通。何也。若以黑為腎之色。似于耳赤無妨矣。張世賢釋。又以火之成數(shù)在七。至第七日當死。亦未必然。
面黃目青酒亂頻。邪風在胃喪其身。
五臟生成論云。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脈經(jīng)則曰。面黃目青。九日必死。是謂亂經(jīng)。飲酒當風邪。入胃經(jīng)。膽氣妄泄。目則青。雖有天枚。不可復(fù)生。似乎與內(nèi)經(jīng)相背。脈經(jīng)又云。面黃目青者不死。青如草滋死。合而觀之。則面黃目青。未必不死。亦未必盡死。但青而明潤不死。青而慘暗則死也。池氏釋曰。飲酒過多。傷乎脾胃。致脾經(jīng)積熱。熱則生風。風生于肝。肝屬木。木氣盛克乎脾土。必損其身。此說似太轉(zhuǎn)折。不若脈經(jīng)所謂亂經(jīng)飲酒。風邪入胃。膽氣妄泄。目則青之說。為簡而當也。
面黑目白命門取。困極八日死來侵。
脈經(jīng)云。面黑目白者不死。又曰。病患面黑目白也。八日死。腎氣內(nèi)傷。病因留積。非前后之說相違也。亦準前白如明潤者不死。白如慘暗者死也。然經(jīng)云。腎氣內(nèi)傷。此則云。命門敗者何也。蓋命門右腎也。若云腎敗。
則當云面白目黑。而此云面黑目白者。張世賢曰。黑水也。目。木也。白。金也。命門?;鹨?。水浸淫而賊火之氣。金克木而伐火之源。所以命門火敗。
火之成數(shù)七。七日火極矣。故死于第八日也。其說亦通。池氏為命門乃厥陰之說。欠穩(wěn)。
面色忽然望之青。進之如黑卒難當。
潔古曰。青黑之色。為肝腎色也。先青后黑。是回則不轉(zhuǎn)。神去則死也。池氏曰。青屬肝。黑屬水。水干木枯。腎肝皆絕。故泄其氣于外。其說亦遍。脈經(jīng)云。病患及健人。面忽如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此之謂也。
面赤目白憂息氣。待過十日定存亡。
脈經(jīng)云。面赤目白者十日死。憂恚思慮。心氣內(nèi)索。面色反好。急求棺。
此之謂也。張世賢曰。息氣喘逆也。赤色屬火。白色屬金?;饋砜私?。必作喘逆。金之成數(shù)在九十。乃土之成數(shù)也。土能生金。今土不能生金。則死。
故曰待過十日也。氏曰。心屬火。肺屬金?;鹂私稹_^得十日。至水數(shù)而火方退。則不死?;饸獠煌?。再至心。數(shù)日。必死。
按五臟生成論云。面赤目白。皆死也。
面赤目青眾惡傷。榮衛(wèi)不通立須亡。(他本無此二句)張世賢曰。面赤?;鹨?。目青。木也。木火色見。風熱傷于五臟六腑。臟腑受傷。血氣衰。肌肉不滑榮衛(wèi)之道。澀而不通。其死也可立而待。愚謂面赤。
火也。目青。木也。皇極內(nèi)篇有云?;鹉鞠嗟谩t然從其類也。脈經(jīng)云。目青者。病在肝。面赤目青。則肝肺俱傷。血氣俱澀。而榮衛(wèi)不得宣通。當為暴死之證。非常病也。
按五臟生成論云。面赤目青皆死也。脈經(jīng)云。面赤目青者。六日死。
黃黑白色起入目。更兼口鼻有災(zāi)殃。
池氏曰。黃屬脾。黑屬腎。白屬肺。目屬肝。口屬脾。鼻屬肺。而腎勝乎脾土。
土弱不能生金。此災(zāi)殃之所以至也。此說似屬勉強。張世賢曰。獨見者。
謂之正色。雜見者。謂之邪色。黃黑白之三色。雜見于面。或當于目。或入于口。或入于鼻。乃病氣從外而之內(nèi)。故有災(zāi)殃。此說近是。愚按脈經(jīng)云。
面目俱等者不死??梢婋s色入目。俱為不祥。若入口鼻。其災(zāi)更甚。何也。
口鼻者。陽明開竅處也。凡有雜色來現(xiàn)。皆屬陰邪。故曰有災(zāi)殃也。
按脈經(jīng)云。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口鼻。死在三日中。
面青目黃中時死。余候須看兩日強。
熊宗立釋云。肝木克乎脾土。中時即死。雖有余證。亦不過二日。此說不明。張世賢曰。中時即午時。午時屬火。面青目黃。肝木克乎。脾土。到午時木得火而不畏金。木勢愈盛。人以胃氣為木土絕則死。故死在是時。其他相克??催^旺二日。而斷其生死。此說近是。但于余候。須看兩日強之句。亦不甚明了。愚按脈經(jīng)云。目黃者。病在脾。面青則為肝氣盛。是為肝木克乎脾土。若以時候之當。死在中時。若以日候之。當強在兩日。何也。
中時者。午時也?;鹗t木寡于畏。而脾土愈傷。故曰中時。其余則以日候之矣。兩日。乃火之生數(shù)也?;鹉苌痢9手羶扇斩鴱?fù)望其強耳。
按脈經(jīng)云。病患面青目黃者。五日死。
目無精光齒齦黑。面白目黑亦災(zāi)殃。
池氏云。目無精光而神散。乃心肝皆絕齒齦黑。乃脾絕。面白如枯骨。乃肺絕。目黑。乃腎絕。五臟皆絕。必然斷之以死云。張世賢曰。目無精光者。
神短也。齒齦黑者。脾絕也。面白者。少血也。目黑者。腎虛也。有是四者。則非常久之客。愚謂目無精光。神散也。齒屬腎。為骨之余。上下牙齦屬陽明。齒齦黑者。為腎水枯竭。不能榮養(yǎng)其余。面白目黑。則當根據(jù)經(jīng)文榮華已去。血脈空存為釋也。張氏之說。已屬多文。
按脈經(jīng)云。病患目無精光。及牙齒黑色者不治。又曰。病患面白目黑者死。此謂榮華已去。血脈空存。又曰。病患齒忽變黑者。十三日死。
口如魚口不能合。氣出不返命飛陽。
潔古曰?;饎倨扔诜位?。喘而死。肺敗也。池氏曰。口乃脾之竅??谌玺~口。
脾氣已絕也。李范曰。呼出心于肺。吸入腎于肝。呼因陽出。吸隨陰入。
肝腎先敗。止有心肺未絕。所以有出而無入也。李氏之說近是。
按脈經(jīng)云。病患口如魚口。不能復(fù)閉。而氣出不能反者死。
肩息直視及唇焦。面腫蒼黑也難逃。
張世賢曰。肩息者。氣喘而兩肩動也。直視者。睹物而不轉(zhuǎn)睛也。唇焦。心家熱也。面乃心之候。黑乃腎之色。上句是心絕。下句是肝絕。心肝既絕。
命故難逃。愚謂肩息肺絕。直視肝絕。唇焦脾絕。面腫心絕。蒼黑腎絕。
按脈經(jīng)云。病患目直視肩息者。一日死。又曰。病患唇口忽干者。不治。又曰。病患卒腫。其面蒼黑者死。經(jīng)云。病心絕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視立死。
妄言錯亂及不語。尸臭元知壽不高。
脈經(jīng)云。病患妄言錯亂。及不能語者。不治。熱病者可治。又曰尸臭者。不可治。愚謂妄言錯亂。神妄失守也。心脾腎三經(jīng)之脈。皆循喉嚨夾舌本。
不語者。三經(jīng)之脈。不能上通于舌也。人將死必有一臟先壞腐。壞則穢惡之氣外泄。故尸臭也。
人中盡滿兼唇青。三日須知命必傾。
愚按。人中及唇。乃脾胃之所主也。人中滿而唇青。則脾胃之土已壞。而厥陰之木乘之。以日數(shù)斷之。三乃木之主數(shù)。土得木而絕矣。
按脈經(jīng)云。病患唇青人中滿者死。
兩頰顴赤人病久。
靈樞五色篇云。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魏氏曰。眼眶下高骨之中。名顴。顴下名臉。面外名頰。顴面頰臉。心火所屬。久病而赤。乃精神外泄。脈經(jīng)云。病患耳目。及顴頰赤者。死在五日中。戴氏以兩頰為贅詞。而改為庭黑。何也。
口張氣直命難存。
熊宗立曰??谀似⒅[。脾絕口不能合。肺絕則氣出不能返。
按脈經(jīng)云。病患口張者。三日死。又曰。脈絕口張。足腫。五日死。
足趺趾腫膝如斗。十日須知難保守。
張世賢曰。脾主四肢。足趺乃胃經(jīng)所行之處。脾胃將絕。則有是證。脾胃屬土。十日者。土之成數(shù)也。故死不過十日也。
按脈經(jīng)云。足趺腫。兩膝大如斗者十日死。又云。足趺腫。嘔吐頭重者死。
項筋舒直定知殂。(他本直作展。)張世賢曰。項筋舒展。因督脈已絕是也。熊宗立謂腎脈絕非也。
掌內(nèi)無紋也不久。
張世賢曰。掌內(nèi)無紋。心包絡(luò)脈絕也。脈經(jīng)云。病患掌腫無紋者死。
唇青體冷反遺尿。背面飲食四日期。
池氏曰。唇青體冷。乃真氣欲絕。遺尿不禁。乃膀胱不藏。背面飲食。乃神去不守。人之神氣生于肝。神不守。則肝絕不出金數(shù)而死也。池氏之說亦是。愚謂唇青體冷。則純陰而無陽。背面飲食。則畏陽而就陰。遺尿則腎氣已絕而無藏德。至四日而金寒水冷?;昶遣痪幸印2凰篮钨?。
按脈經(jīng)云。脾病唇青。肝之色。甲乙日死。又曰。病唇青。人中。及三日死。
手足爪甲皆青黑。能過八日定難醫(yī)。
李范曰。肝之余筋也。其榮爪。肝色青。腎色黑。腎水不能生肝。水木二臟俱敗。故泄其色于外。肝至木成數(shù)而死可知矣。李氏之言如此。與理不合何也。夫既曰肝色青。又兼黑色。則為腎水來生肝木。何為二臟俱敗也。況肝至八日。既遇木之成數(shù)。適當其旺。何云死也。據(jù)愚言之。當曰肝色青。內(nèi)其主血。外其榮筋。爪者。筋之余也。得血以養(yǎng)。故赤色華之。今肝臟已敗。則血先竭。而厥陰真藏之色。現(xiàn)于爪。厥陰者。陰之盡也。木死則如已燃之薪。故色兼黑然八日之內(nèi)。尚有木之成數(shù)。故曰能過八日。
至九日則為金之成數(shù)。木得金而折。故死也。
按脈經(jīng)云。病患爪甲青者死。又云。病患手足爪甲下肉黑者。八日死。
脊痛腰重反復(fù)難。此是骨絕五日看。
腎主骨。腰者腎之府。腎水足則有髓。二道夾脊而上通于腦。今腎衰則精髓枯竭。故脊痛。脊痛腰重而至不可反側(cè)。則腎將憊。而骨已絕矣。五為土之生數(shù)。水見土則絕。
體重溺赤時不止。肉絕六日便高拼。
張世賢曰。體重肉絕。脾也。溺出不止。腎也。土勝水死期。故曰六日。六乃水成數(shù)也。張氏之言如此。夫既以體重肉絕為脾敗。則土已不能勝水矣。何以又云土勝水死。期在六日也。愚按華佗內(nèi)照云。肉絕六日死。何以知之。舌腫溺血。大便赤然也。華佗之言如此。此為心火熾甚之疾。火炎則土燥。故肌肉消灼而體重也。心火甚。則移于小腸。故溺赤不止也。
亢極則害。承乃制。故至水之成數(shù)之日而死也。戴起宗脈訣刊誤。不知華佗內(nèi)照。而但曰中藏經(jīng)元無謂脈訣自增。可恥甚矣。
手足甲青呼罵多。筋色九日定難過。
李范曰。爪者。筋之余。筋者。肝之余。肝主怒。在聲為呼。今爪甲皆青。怒聲呼罵。乃肝氣太過。過則極。極則絕。肝屬木。至金成數(shù)。九日而死。
按經(jīng)云。病患筋絕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又發(fā)直如麻。甲青者死。
發(fā)直如麻半日死。
熊宗立釋發(fā)直。乃心與小腸絕。謂發(fā)為血之余。血敗則發(fā)枯硬直。其說亦是。但半日死未詳。疑誤不敢強釋。姑俟后考。張世賢又云。發(fā)如麻者。
肺氣絕也。
按脈經(jīng)云。病患發(fā)直者。十五日死。又曰。發(fā)如干麻善怒者死。又曰。發(fā)與眉沖起者死。據(jù)中藏經(jīng)曰。腸絕發(fā)直。汗出不止。不得屈伸者。六日死。又曰。發(fā)直者。十五日死。
尋衣語死十知么。
張世賢曰。尋衣語死。神不守舍也。愚謂若根據(jù)死在十日。當是腎衰水涸。
不能上榮于目。致目虛眩。視物不真。故循衣語死。至十日則為土之成數(shù)。水見土而絕矣。
按脈經(jīng)云。病患循衣縫語者。不可治。
又按丹溪心法。能合色脈??梢匀f全論。欲知其內(nèi)者。當以觀乎外。診于外者。斯以知其內(nèi)。蓋有諸內(nèi)者。形諸外。茍不以相參而斷其病邪之逆順。不可得也。為工者。深燭厥理。故望其五色。以青黃赤白黑。以合于五臟之脈。窮其應(yīng)與不應(yīng)。切其五脈急大緩澀沉。以合其五臟之色。順與不順。誠能察其精微之色。診其精妙之脈。內(nèi)外相參而治之。則萬舉萬全之功。可坐而致矣。素問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其意如此。原夫道之一氣。判而為陰陽。散而為五行。而人之所稟。皆備焉。夫五脈者。天之真。
行血氣。通陰陽。以榮于身。五色者。氣之華。應(yīng)五行。合四時。以彰于面。唯其察色按脈。而不偏廢。然后察病之機。斷之以寒熱。歸之以臟腑。隨證而療之。而獲全濟之效者。本于能合色脈而已。假令肝色如翠羽之青。
其脈微弦而急。所以為生。若浮澀而短。色見如草滋者。豈能生乎。心色如雞冠之赤。其脈當浮大而散。所以為順。若沉濡而滑。色見如血者。
豈能順乎。脾色如蟹腹之黃。其脈當中緩而大。所以為從。若微弦而急。
色見如枳實者。豈能從乎。肺色如豕膏之白。其脈當浮澀而短。所以為吉。若浮大而散。色見如枯骨者。豈能吉乎。以至腎色。見如烏羽之黑。其脈沉濡而滑。所以為生?;蛎}來緩而火色見如者死。死生之理。夫惟診視相參。既已如此。則藥證相對。厥疾弗瘳者。未之有也。抑嘗論之。容色所見。左右上下各有其部。脈息所動。寸關(guān)尺中。皆有其位。左頰者。肝之部。以合左手關(guān)位。肝膽之分。應(yīng)于風木。為初之氣。顏為心之部。以合于左手寸口。心與小腸之分。應(yīng)于君火為二之氣。鼻為脾之部。合于右手關(guān)脈。脾胃之分。應(yīng)于濕土為四之氣。右頰肺之部。合于右手寸口。肺與大腸之分。應(yīng)于燥金。為五之氣頭為腎之部。以合于左手尺中。腎與膀胱之分。應(yīng)于寒水為終之氣。至于相火為三之氣。應(yīng)于右手命門三焦之分也。若夫陰陽五行相生相勝之理。當以合之于色脈而推之也。
是故脈要精微論曰。色合五行。脈合陰陽。十三難云。色之與脈。當參相應(yīng)。然而治病萬全之功。茍非合于色脈。莫之能也。五臟生成篇云。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夫脈之大小滑澀沉浮??梢灾竸e。五色微甚。可以目察。繼之以能合色脈??梢匀f全。謂夫赤脈之至也。喘而堅。白脈之至也。
喘而浮。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黃脈之至也。大而虛。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此先言五色。次言五脈。欲后之學(xué)人。望而切之以相合也。厥后扁鵲明乎此。述之曰。望而知之謂之神。切脈而知之謂之巧。深得內(nèi)經(jīng)之理也。下迨后世有立方者。目之曰神巧萬全。厥有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