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偵探小說迷,去年夏天以來所讀尤多。新看的兩套值得一提,一是約翰·狄克森·卡爾所著“菲爾博士系列”,一是雷蒙德·錢德勒的七部長篇小說。偵探小說有“硬漢派”與“古典派”之分,錢德勒是前一派的代表人物,卡爾則是后一派的重要角色。
錢德勒寫過一篇文章,題為《簡單的謀殺藝術(shù)》,用作所著同名短篇集的引言。其中說,偵探小說“寫作的特點之一是,吸引讀者閱讀這種作品的因素,永遠(yuǎn)不會過時。那個主人公的領(lǐng)帶可能有些老式了,那個探長老頭兒可能是坐單駕馬車來的,不是坐警笛嘶鳴的流線型汽車,但是他到了現(xiàn)場以后所做的事仍是像過去那樣核對時間,尋找燒焦的紙片,研究是誰踩了書房窗戶下開得好好的草莓花圃”。這段話幾乎可以概括愛倫·坡《毛格街血案》以降所有此類作品。硬漢派小說同樣包含這種因素,雖然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別的東西。
偵探小說又稱推理小說,本是因為日本戰(zhàn)后文字改革,取消了日文中“偵”這漢字,所以才另外命名;但歪打正著,恰與此類作品中發(fā)生的一種變化相合:《毛格街血案》里杜賓那路“偵探”,現(xiàn)在幾乎見不著了。杜賓屬于“社會閑雜人員”,智力卻在警方之上,案件得以偵破,全是他的功勞。以后柯南道爾、克里斯蒂和卡爾等都襲用了這一模式。現(xiàn)實情形顯然與此相去甚遠(yuǎn)。目下這類小說里,破案多半只靠警方——不管是探長,還是刑事鑒定專家——去“推理”了。而在坡他們那兒本來有的偵探與警察之間智力上的對比,也就不存在了。
說來此種變化,在埃勒里·奎因筆下已見端倪:偵探奎因的父親是警長,他才得以介入案件偵破——《希臘棺材之謎》就講到:“他作為理查德·奎因探長的兒子具有一種與眾不同的地位。”“其實呢,對于埃勒里那種引經(jīng)據(jù)典地依靠純粹推理來解決實際刑事犯罪問題的方法,連那位老成持重的探長也帶有懷疑。”老奎因不啻是將柯南道爾等人作品中必有的“助手”與“警察”兩種角色合而為一。當(dāng)然這可能也與當(dāng)時英美警方制度或習(xí)慣上的不同有關(guān),就像羅納德.A.諾克斯《閘邊足跡》中那位號稱“持有美國偵探協(xié)會開具的AI偵探資格證書”的“庫克先生”所說:“英國警方允許業(yè)余偵探插手這樣的案子,作風(fēng)確實不同凡響。唉,在芝加哥,可以看得出來,他們會拿著左輪手槍把平民百姓擋在警戒線之外的。”無論如何,警方是需要杜賓、福爾摩斯、波洛、菲爾博士和奎因幫忙破案的,盡管有如《毛格街血案》所說:“不管那位(警察)局長對杜賓多么有好感,他也未能完全掩飾住情況的急轉(zhuǎn)直下使他產(chǎn)生的懊悔,忍不住冷嘲熱諷了兩句,說什么任何人都攪和進他的公務(wù)不甚妥帖。”警方總歸承認(rèn)杜賓等人的智力優(yōu)勢,不論是否情愿。
錢德勒塑造的菲力普·馬洛的境遇卻大不相同。警方總是拒絕他這個私人偵探“攪和”到案件偵破之中。馬洛首先要為自己在破案過程中地位的合法性而斗爭,這幾乎貫穿于錢德勒的所有作品。杜賓、福爾摩斯、波洛、菲爾博士和奎因從根本上講與警方的訴求是一致的;馬洛則不僅要對付兇手,還要對付警方,而后者給他設(shè)圈套、毆打他的次數(shù),可能比前者還多。馬洛之為硬漢,根植于此。后來的勞倫斯·布洛克被認(rèn)為是繼承了硬漢派的衣缽,他寫的私人偵探馬修·斯卡德雖然并無執(zhí)照,但畢竟當(dāng)過警察,論處境比起馬洛要強多了。
錢德勒說,偵探小說通常“是作為邏輯推理問題提供給讀者的”。古典派的忠實讀者,甚至因此對硬漢派有所拒斥,“他們認(rèn)為要是小說中沒有提出一個正式嚴(yán)格的難題,環(huán)繞著它布置好貼有整齊標(biāo)簽的線索,那就談不上是部偵探小說。”杜賓、福爾摩斯、波洛和奎因所面對的都是這里所說“正式嚴(yán)格的難題”和“貼有整齊標(biāo)簽的線索”,而菲爾博士一再遇到的“密室殺人”案件,則將此推到了極致。對于其中根據(jù)“線索”借助“邏輯推理”以解決“難題”的主人公亦即偵探來說,所需做的只是看和想。當(dāng)紅的偵探小說家杰夫里·迪弗的“林肯·萊姆系列”中,負(fù)責(zé)破案的刑事鑒定專家萊姆全身癱瘓,只有一個指頭可動,現(xiàn)場勘查、搜集證物有賴于女助手阿米莉亞·薩克斯,兩位合起來正是杜賓、福爾摩斯、波洛、奎因或菲爾博士,所以走的還是古典派的路子。
《毛格街血案》中杜賓首次露面,即被稱作“紳士”,這個詞兒也可以用來形容福爾摩斯等一干人。而馬洛破案,不僅動腦子,還得動手。我曾說,在偵探小說中,主人公不是性格,而是邏輯,偵探只是邏輯的化身。馬洛卻是個有血有肉的人。“他相對來說是個窮人,否則他就不會當(dāng)偵探了。他是個普通人,否則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間去。他愛惜自己的名譽,否則他就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工作。他不會無故受人錢財,也不會受了侮辱而不予應(yīng)有的報復(fù)。他是個孤獨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須待之以禮,否則下次見到他時就后悔莫及。他說話同他同時代的人一樣,那就是出語辛辣詼諧,富有幽默感,厭惡弄虛作假,蔑視卑鄙小氣。故事就是這個人尋找隱藏的真相而做的冒險,如果不是發(fā)生在這個擅于冒險的人身上,則也不成其為冒險了。他的知識之廣令你吃驚,但這是理應(yīng)屬于他的,因為這屬于他所生活的世界。”錢德勒所說正是馬洛;而這里人物性格不僅關(guān)乎他的命運,也決定了情節(jié)的進展。這與古典派偵探小說的主人公常常具有特殊相貌或特殊習(xí)性,并不是一碼事。舉個例子,菲爾博士“塊頭很大,走路通常要拄兩根拐杖”,“愛好聽樂隊表演、看多愁善感的通俗劇、喝啤酒,還有看胡鬧的喜劇”;但是假如他不是這樣,照樣能破那些案子。至于布洛克的斯卡德,一面破案,一面戒酒,多少借助破案來化解自己曾是酒鬼、丟了警察差使的心理困境,與馬洛的情況還是有所不同。
錢德勒以“現(xiàn)實主義”形容自己這一派偵探小說,而馬洛的故事的確在現(xiàn)實世界中可能存在。也正因為這樣,這些作品被論家提升到純文學(xué)的高度。相比之下,古典派偵探小說只是一場智力游戲。但在我看來,藉此尚不足以判定孰高孰低。我只是對于古典派的前提——這個世界是符合邏輯的,可以利用理性加以把握,而體現(xiàn)理性與正義的作為,總是有成效和有意義的——有所質(zhì)疑。錢德勒說:“這個世界可不是一個香氣撲鼻的世界,卻是你生活其間的世界。”它充滿了悖論與莫名其妙,事倍功半甚至事與愿違在在皆是。相對于硬漢派偵探小說之為現(xiàn)實主義,古典派偵探小說可以說是浪漫主義——這是一種邏輯上的浪漫主義,與道德上的浪漫主義殊途同歸。雖然硬漢派仍然寫案件偵破經(jīng)過,并未徹底擺脫這一前提,但古典派邏輯上的浪漫性,以及由此所體現(xiàn)的對我們這個世界的基本看法,顯然已被大大削弱了。也許有讀者因此嫌硬漢派不夠純粹,或者反過來嫌古典派不夠真實,亦各遂其愿而已。其實錢德勒所著各種也有差別,以《湖底女人》與古典派最為接近,而《漫長的告別》距離最遠(yuǎn)。在《漫長的告別》這部錢德勒成就最高的作品中,馬洛與其說在破案,不如說在延緩破案,因為對他來說,世界上顯然有比破案更重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