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團友,現(xiàn)在我們要去游覽的是江南名剎——靈隱寺,我們在靈隱寺游覽的時間是一個半小時,下車后請大家跟我走。如果有不去游靈隱寺的,可以下車活動活動,但11;oo一定要上車,請記住我們車子的顏色和車號……”在到靈隱寺時,導游員賴小姐正對著她的游客宣布注意事項。在兩天的游覽過程中,總有那么幾個游客時常遲到,說好8:00去用早餐的,有的卻拖到8:30才從客房出來;景點游覽也一樣,有幾個游客總喜歡讓人家等他們。賴小姐提醒他們別遲到、拖沓,但他們總有十足的理由,對此一些游客也頗有微辭。
賴小姐帶游客游覽完靈隱寺,上車時是10;55,到了11:00,又有兩個游客未準時上車。與以前一樣,還是要再等他們。她想,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會導致旅游團的渙散;另外,若經(jīng)常為此事而提醒,守時的游客聽了也會不耐煩,等到11;05,兩位游客仍未上車。賴小姐拿起車上的麥克風笑著對車上的游客說:“我們說好11:00準時上車的,現(xiàn)在還有X小姐和X小姐沒回來,她們回來后,我們罰她們唱一首歌,好不好?”游客齊聲附和。過了七八分鐘,兩位小姐終于姍姍而來。賴小姐照事先安排,讓游客出面,罰那兩個遲到的小姐唱了幾首歌,兩位小姐在游客們一致的要求下,只好唱歌。為了給這兩位小姐面子,她們唱完后,賴小姐自己也唱了一首歌。唱完后,賴小姐一邊微笑一邊反話正說:“歡迎大家遲到我們做個規(guī)矩:第一次遲到者唱歌,第二次遲到者跳舞,第三到者載歌載舞。大家說好不好?”游客們齊聲叫“好”。從此,遲到、拖沓的事情再也沒有發(fā)生。
分析:
旅行過程中,有游客遲到是常見的。若放任其行為,任其蔓延勢必造成旅游團的懶散,甚至耽誤旅游行程。然而,用強硬的措施,諸如訓斥遲到者或干脆丟下其不管(并非危言聳聽,報載,有不負責任的導游員就這樣做過),則又與我們“賓客至上,服務(wù)至上”的宗旨相違背,嚴重者還會導致游客投訴。怎么辦?導游員只能采用一些高明的手段或“軟”方法,一方面讓遲到者引以為戒,另一方面又不使其在他人面前丟面子;同時,還要能使其他游客以之為戒。本案例中所采用的“罰唱歌”不失為一種好辦法,導游員賴小姐所講的一段話實為妙語,賴小姐本人不出面由旅游團游客出面“執(zhí)法”,則是一著妙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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