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王先生委托快遞公司給兒子快遞蘋果手機,結果收件人未當場驗收就簽字,回辦公室打開包裹發(fā)現(xiàn)是個空盒。王先生起訴快遞公司賠償手機損失5000元。近日,順義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王先生稱,2014年4月,他將一部蘋果5S手機交付快遞公司,委托其快遞給在廣東東莞上班的兒子小王。收貨時,小王著急上班,同時出于對快遞員的信任,也未當場打開包裹驗收,但之后打開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了。王先生稱,小王單位辦公室有監(jiān)控視頻能證明此事,單位的同事也在現(xiàn)場目睹了經過。他作為寄件人,事后多次找到快遞公司索賠未果,故起訴要求快遞公司返還手機或者賠償手機損失5000元。
快遞公司不同意王先生的訴訟請求,稱王先生交運的貨物已經送到目的地,并且已經正常簽收,收件人并沒有在快遞員的見證下打開包裹,不能說明是公司將貨物弄丟,因此不同意賠償。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ㄔ瓨祟}:收快遞沒驗貨就簽收事后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