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玉器在民間收藏中,屬于貴重的門類。
所謂禮儀玉器,顧名思義,是指古人在祭祀、朝會、交聘等禮儀場合使用的玉器在,常簡稱為“禮器”或“禮玉”,據(jù)《周禮》記載,主要是指璧、琮、圭、璋、琥、璜六種玉器。
(一)“六器”與“六瑞” 《周禮.春秋.大宗伯》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是為“六器”。此外又有“六瑞”之名,與“六器”含義并不一致。也是上引《周禮》一書記載:“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zhí)鎮(zhèn)圭,公執(zhí)桓圭,侯執(zhí)信圭,伯執(zhí)躬圭,子執(zhí)谷璧,男執(zhí)蒲璧。”是為“六瑞”,其實只涉及圭、璧兩種禮玉。
作為主要的禮玉,璧、琮、圭、璋、琥、璜各自的顏色其實并非只是一種,就形制而言,它們也還有其他的用途。下面我們就一一介紹之。
(二)璧
一種有孔的圓形形板狀玉器,也有不是正圓形而呈扁圓形的。與璧同一類型的還有“瑗”與“環(huán)”,三者形狀相同,區(qū)別僅在中間孔的大小,孔大的叫“瑗”,孔小的是“璧”,孔介于兩者之間的為“環(huán)”。這里的所謂大小在《爾雅.釋器》里有一個簡單的標準:“肉(玉的部分)倍好(孔的部分)謂之璧,好(孔的部分 )謂之瑗,肉(玉的部分 )好(孔的部分)若一(大致相等)謂之環(huán)。”實際出圭的玉璧,其“肉”和“好”的比例未必都像《爾雅》說的那么規(guī)則,所以也有專家建議“把三者總稱為璧環(huán)類,或簡稱為璧”(夏鼐《商代玉器的分類、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
新石器時代的玉璧,多素璧,少數(shù)有弦紋,器形比較粗糙簡單。商周時代的玉璧,形制也不規(guī)則,內(nèi)外大都不夠圓,也多是素璧無紋飾。春秋戰(zhàn)國時的玉璧,則相當(dāng)規(guī)整,且有谷紋、蒲紋、獸紋等紋飾,漢代繼承前代風(fēng)格,雕工更趨精細,大量出現(xiàn)谷紋、乳丁紋、蒲紋、云紋、獸紋等各色紋飾。漢以后至宋元時代,玉璧不多見。明清兩代重又興盛,出現(xiàn)大量仿古制品。
作為禮器的玉,在《周禮》中只列有蒼璧、谷璧與蒲璧。蒼璧為青色的素璧。谷璧即為谷紋璧,蒲璧則為蒲紋璧。谷紋形如倒寫的e字母,到戰(zhàn)國時期發(fā)展為逗號字樣,其形狀更像發(fā)芽的種子,所以它應(yīng)和人類賴以生存的糧食有關(guān)。蒲紋即蒲席的紋樣,由三種不同方向的平行線交叉組織,形成近乎六角形的紋樣。蒲紋從古人“席地而坐”的蒲席而來,也是和人類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guān)。除了《周禮》中列有的谷紋璧和蒲紋璧外,存世玉璧的紋飾種類還有很多,如乳丁紋、云紋、獸面紋、龍紋、螭紋、鳥紋等,這些紋飾大多在佩飾器和喪葬器中見到。其中乳西紋和谷紋的區(qū)別在于前者只是突出的圓點,取名“乳丁”,正含有感懷生命起源的涵義。其他紋飾大都隨形取名,或抽象,或具象,各個時代又有不同的時代特征。
璧雖是古代的主要禮器之一,但在不同時代和不同情況下,也能作裝飾之用,或佩飾在身,或懸掛在墻。在古代,因為璧是圓的,有和平的含義,所以它還是一種和平的象征,《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鴻門宴里,沛公劉邦逃走,張良以璧送之,就是報平安的意思。近年來,在開掘的古代墓葬中也發(fā)現(xiàn)很多玉璧,這些玉璧放在死者的胸部或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還有鑲嵌在棺的表面作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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