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二十六年(221年),隨著齊國滅亡,秦國一統(tǒng)華夏,帝國初立千頭萬緒,于是嬴政召開數次大會共商國是,除了確立“皇帝”、“朕”、車同軌、度同制、書同文等之外,更在分封制與郡縣制之間做了選擇。
我們都知道,秦始皇否定丞相王綰(wǎn)分封建議,采納李斯的全國推行郡縣制。那么,秦始皇的選擇對不對呢?以史書記載來看,這是秦始皇的一次重大錯誤,不信請看下文分析:
根據史記記載,丞相王綰等指出“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span>
王綰提出了三個問題:一是“諸侯初破”,六國尚有復國之心,秦國根基不穩(wěn);二是燕、齊、荊遠離咸陽,存在統(tǒng)治困難;三是偏遠之地不分封,如何有效統(tǒng)治?基于此,王綰認為可在偏遠之地分封諸子。
史書上對王綰記載極少,但其實他被嚴重低估了,我們熟知的統(tǒng)一六國、書同文、車同軌、度同制等推進時,王綰與隗狀是左右丞相,而李斯只是廷尉。因此,為相至少十余年的王綰,不可能不懂察言觀色,不可能沒有橫溢的才華,不可能不懂秦始皇的心思,所以既然他與隗狀都認為需要分封,且“始皇下其議于群臣,群臣皆以為便”時,必然有其道理。
但隨即李斯反對,以周朝分封為例,指出分封導致春秋戰(zhàn)國混戰(zhàn),因此全國推行郡縣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
贊成分封者眾多,贊成郡縣者極少,按理來說秦始皇應該慎重一些,但秦始皇卻沒有“再議”或“采納多數人的意見”,而是立即贊同李斯的意見,即采納在全國推行郡縣制。
然而,接下來的兩件事,可以說明秦始皇采納李斯建議存在失誤。
首先,扶蘇與胡亥的兩句話
嬴政三十五年,發(fā)生了焚書坑儒,還將大批罪人發(fā)配邊疆,公子扶蘇上書勸諫說“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此時,距離秦朝建立已有十年,但天下人心還很浮動。
胡亥元年,與趙高商量時又說“黔首未集附?!睋Q言之,秦朝建立十幾年后,天下百姓還是人心沒有歸附。
六國貴族不甘滅國,一直渴望復國,他們基本不太可能集附,但黔首卻也一直沒有集附,問題無疑就大了,因為背后折射的是治理問題,秦朝的地方統(tǒng)治出了大問題。
百姓不在乎六國,不在乎法律嚴苛,但在乎能否“得利”。如果秦朝建立之后,百姓日子不如從前或與從前相差無異,又如何真心歸附秦朝?以當時的情況來看,與百姓有關系的核心問題無疑是田政。周勃以喪禮吹奏混飯,韓信饑一餐飽一餐,陳勝給人種田......說明他們都沒有田產,或者田產被奪被兼并,與他們一樣的人可能非常多,所以陳勝吳廣起義才能一呼百應。
其次,秦朝嚴峻的吏治問題
秦始皇攻滅六國之后,隨即面臨的是統(tǒng)治問題,但無論是秦吏自身數量,還是穩(wěn)定地方的需要等,秦朝都要使用六國之人,或者直接就是六國原先官吏。事實上,除了軍政一把手之外,其他的大多數都是六國之人,后期甚至軍政一把手都是六國之人,以沛縣與會稽郡為例。
陳勝吳廣起義之后,沛縣縣令找到蕭何、曹參等人,密商起義之事,后來蕭何建議縣令邀請“逃亡的豪杰”——劉邦參加起義。
項梁、項羽躲在會稽郡,雖然一心反秦,但卻與郡守殷通交好。陳勝吳廣起義一個月后,殷通(下圖,劇照)就與項梁商量說“全江西人都在造反,這是上天亡秦的征兆,做大事應該先發(fā)制人”,于是計劃造反,以項梁和桓楚為將。當然,隨后項羽進來一刀砍了殷通,隨后項梁造反,取得了義軍領導權。
以沛縣縣令、會稽郡守來看,他們對秦朝根本沒有什么忠心可言。更嚴重的是,當時造反的地方官員數不勝數,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六國之人。換言之,秦朝吏治出現了嚴重問題,甚至都與反賊勾結在一起了。
通過上述兩件事可見,秦朝對六國故地的統(tǒng)治存在問題,偏遠之地近乎失控,其中原因很多,很難一言以蔽之,但客觀現實是以秦始皇的威望與智慧(包括李斯等人的),在十幾年中,都沒能實現對地方的有效統(tǒng)治,甚至反而越來越失控。
也就是說,至少在一些偏遠的六國故地,事實證明秦朝郡縣制不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無法讓秦朝有效統(tǒng)治,故而怎么努力都是失敗的。
相反,如果秦始皇采納王綰與隗狀等的建議,在偏遠之地分封諸子,那么秦朝對荊楚、燕國、齊國等的控制力度必然大不一樣。一旦分封的諸子在當地形成有效統(tǒng)治,解決田政與吏治等問題,那么陳勝吳廣、劉邦項羽等或許還會造反,但肯定無法裹挾大量百姓,也就注定幾乎不會成功。
總而言之,在全國推行郡縣制,符合歷史的潮流,的確可以消除未來極有可能發(fā)生的內斗,但最好的未必最適合,全國推行郡縣制就不符合秦始皇時的實際情況,因此王綰的建議是老成之見,李斯(上圖,劇照)的建議或存拍馬屁嫌疑,秦始皇在這一問題上的判斷出現重大失誤。
參考資料:《史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