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前不分貴賤
璽,約起源于春秋末,當時官、私印均稱璽。秦兼并六國后,規(guī)定天子的印章稱璽,臣民的印章皆稱印。漢承秦制,皇帝的仍稱璽(皇太后、諸侯王的也可稱璽)。在漢代的官私印中還出現印、印章、信印、印信等名稱。到了唐代一度改稱為“寶”,以后歷代帝王璽、寶并用。官私印在歷史上有過記、朱記、關防、圖章等名稱。
秦以后,璽為封建帝王權位的象征,印成為官吏權力的憑證和百姓在社會生活交往中的信物。據文獻記載,秦設立璽印制度:皇帝印獨稱璽,設六璽,規(guī)格都是一寸見方,印文用小篆,以鈕、綬排定等級。
秦始皇創(chuàng)立的寶璽制度被漢高祖劉邦全部繼承下來,形成了后來所謂的“秦漢八璽制”。這一制度也貫穿了整個魏、晉、南北朝和隋,他們不僅繼承了秦漢的八璽制,而且連規(guī)格、名稱、鈕式、文字都基本不差。到唐朝武則天稱帝時,則獨出心裁地增加了一方“皇天景命有德者昌”神璽,而將八璽制改為九璽制,同時又將“璽”改稱為“寶”。北宋時增至十二寶,南宋則是十七寶,明朝猛增至二十四寶,清朝除交泰殿二十五寶日常使用外,還供奉著“盛京十寶”。
寶璽在數量上隨著朝代的更替不斷增多,體積也不斷加大。秦漢時,方一寸到四寸不等;唐朝,方二寸到四寸不等;到明清時則增加到方二寸九到五寸九不等。較大者有宋朝“寶命寶”,印面有九寸見方,而明朝建文帝的“凝命神寶”印面達到一尺六寸九分見方,可謂是碩大無比。另外,歷代寶璽的材質都是以玉料為主,且多是和田玉,僅有幾方是金質和檀木。這與中國人自古以來將玉比“信”的思想有著直接關系。
最初用于防偽
璽印的產生與社會生活和經濟發(fā)展是緊密相關的,因此它的用途也極為廣泛。在先秦古籍中曾多次出現“璽”和“璽節(jié)”的記載。《周禮·地官·掌節(jié)》有“貨賄用璽節(jié)”的記載,鄭玄注解為“璽節(jié)者,今之印章也”。漢劉熙在《釋名》一書“釋書契”中也說:“璽,徙也,封物使可轉徙,而不可發(fā)也”?!坝?,信也,所以封物為信驗也?!笨梢姯t印最初是在貨物轉徙、存放和文書、簡牘及物品的封存過程中,起安全、保密和妨奸杜偽的保險作用的。
一套寶璽寄托著一代帝王的祈愿
今天,我們能看到相對完整保存下來的,就只有清代寶璽,一共二十五種,俗稱二十五寶。是皇帝發(fā)布詔書、諭時鈐用的印章。實際上清朝初期寶璽種類眾多,使用混亂,乾隆十一年(1746)進行了重新考證排次。乾隆帝根據《周易·大衍》“天數二十有五”的記載,希望清朝也能傳至二十五世,因而欽定寶璽為二十五種,后世就稱這二十五方印章為二十五寶?,F藏于故宮博物院交泰殿的的寶箱內。據《交泰殿寶譜》記載,二十五寶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和囊括了皇帝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各個方面。
二十五寶的質地,除漢、滿文“皇帝之寶”用檀香木鐫制外,其余為玉質或金質。紐式有交龍、蹲龍、盤龍3種。印體碩大,最大的為“廣運之寶”,有19.2厘米見方,最小的為“皇帝尊親之寶”,每邊邊長6.8厘米。
印文變化
除其中一方“皇帝之寶”是滿文印外,其余均用漢、滿兩種文字篆刻,漢字用篆書,滿文用本字,乾隆十三年(1748),乾隆帝認為用兩種書體不協調,遂決定除“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以及滿文“皇帝之寶”四印外,其余檀香木“皇帝之寶”以下的二十一寶,一律改鐫,將其中的滿文本字全部改用篆體鐫刻?,F存的清二十五寶,就是乾隆十三年欽定并陸續(xù)改鐫后的新印?! ?br>各有所用
大清受命之寶
清二十五寶內容及排列順序是:“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滿文“皇帝之寶”檀香木“皇帝之寶”“天子之寶”“皇帝尊親之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敬天勤民之寶”“制誥之寶”“敕命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欽文之璽”“表章經史之寶”“巡狩天下之寶”“討罪安民之寶”“制馭六師之寶”“敕正萬邦之寶”“敕正萬民之寶”“廣運之寶”。
皇帝奉天之寶
印文內容多數沿用明代寶璽,并參照明代制度,明確規(guī)定了每方寶璽的應用范圍,如規(guī)定“大清受命之寶”作“以章皇序”之用,即彰顯大清皇帝受命于天的正統身份;“皇帝奉天之寶”作“以章奉若”之用,即表明清代統治是奉天命而行的;“皇帝尊親之寶”應用于“以薦徽號”,上皇太后徽號及上尊謚、廟號、皇后徽號時,即鈐此寶。
檀木皇帝之寶
但在實際使用中,并不完全遵循這些規(guī)定。比較常用的是檀香木“皇帝之寶”以下的二十一寶,清初鐫刻的前四寶一般不用。二十一寶中,使用最多的是檀香木“皇帝之寶”(多用于皇帝頒詔,冊封皇后等儀式)及玉質“敕命之寶”(用于皇帝對六品以下官員發(fā)布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