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論證中的邏輯推理法,寫好議論文(二)
林秋人
⑶類比論證:運用類比推理形式所進行的論證。
類比推理就是根據兩個(或兩類)對象在某些屬性(特點)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們在另一屬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這是一種從個別事物到個別事物的推理方法。
類比推理的形式是:
類比論證就是比較分析兩個或兩類事物的共同點,據此推論出它們可能還具有另外的共同點,從而論證了文章的中心論點或分論點。
【例】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貧者語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缽足矣。”富者曰:“吾數年來欲買舟而下,猶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富者有慚色。
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貧者至焉。人之立志,顧不如蜀鄙之僧哉?
(課文《為學》)
【說明】
例子中富僧欲買舟南下卻做不到,而貧僧僅憑一瓶一缽走到南海。這件事情與“為學”的共同點就是文章開頭所說的“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所以這里用了類比論證法論證了“學之,則難者亦易矣;不學,則易者亦難矣”的中心論點。
用這種方法推出的結論,會有或然性,還需要實踐來檢驗。但用這種類比法可以向人們預示出了“可能性”,激起人們努力嘗試爭取成功的熱情。同時,類比論證往往用通俗易懂的事情或形象生動的事物去論證人們不熟悉的、抽象難懂的道理,因此可以深入淺出地論證論點。
⑷因果論證。
因果論證法的中心論點就是結果,分論點就是得出結果的原因。
因果推理的形式是:
因為:原因之一
【例】
中心論點:我們必須推行“拿來主義”。
分論點一:一味奉行“送去主義”,子孫只好討人拋給的殘羹冷炙做獎賞。
分論點二:外國“送來”的東西是害人的東西或是廢品。
結論:所以我們要運用腦髓,放出眼光,自己來拿!是為“拿來主義”。
2、引證法、例證法、喻證法和正反對比論證法。
根據論證所運用的論據類型來分類,可以分為引證法、例證法、喻證法和正反對比論證法。
引證法和例證法是我們最常用、最基本的兩種方法。
⑴例證法:
例證法:直接運用個別、典型而具體的事例來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從推理方式來看,歸納論證法一般就是例證法。
例證法的好處:實事勝于雄辯。用確鑿典型的事實來證明論點,能增強文章的說服力。
例證法是議論性文章中最重要的論證方法。 有些初學寫議論文的人,常常不懂得用例證法,又說不清道理,只好在文章中反反復復、顛三倒四的議論“說理”,讓人不得要領。因此,一定要學會運用例證法,才能使文章簡練而有說服力,而且使文章具有可讀性。
【例】
何成方圓?答案好簡單,君不聞先秦人已知“不以規(guī)矩,不成方圓”。古老的漢漠拉比法典開始了人類文明之光;秦王用法家嚴律治世,打下秦朝江山一統(tǒng);高祖入關與民約法三章,打下漢朝開國基石;諸葛丞相揮淚斬馬謖,始令蜀國三軍一心,敵于強魏。而項羽亂封諸候,天下叛之。古來兵法之首必須嚴明軍紀,如周亞夫細柳治軍,不難看出規(guī)則的重要。
(2002年北京高考優(yōu)秀作文《何成方圓》)
【說明】
本段論述,連續(xù)用了五個歷史事例,最后得出“規(guī)則的重要”的結論。這個結論也是本段的分論點。從推理方法看,這里用的是歸納論證法,從論據類型看,這里用的是例證法。
⑵引證法:
引證法:直接引用理論論據證明論點的方法。
從推理方法看,引證論證法一般就是演繹論證法。
運用引證法的好處是用權威性言論證明觀點,說服力強。
【例】
紀念是內心情感的涌動,但又不是感情的無節(jié)制揮霍;紀念需要行動來升華,但又需要理性的引導。真正的紀念是心靈的回響,是歷史的回音;它審視過去,啟迪未來……
……
中國在抗日戰(zhàn)爭中付出巨大的代價才取得勝利,中國人民自然無法容忍這種倒行逆施的行為。于是各地都掀起了聲勢壯大的抗議和紀念活動。但近來這些紀念活動在少數激進分子的鼓動下出現了打砸搶日貨商店的不理智舉動。群眾愛國的赤子之心可以理解,但紀念并不是感情的揮霍,非理性舉動無益于解決問題。我國領導人多次表達出嚴正立場,但同時并不關閉中日會晤的大門,“前事不忘,后事之師;以史為鑒,面向未來”無疑就是對過去痛苦最理性,也是最深刻的祭奠。
人不能忘本,“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而高貴的心靈在銘記苦難,咀嚼苦難過后,方能理智地紀念苦難。當紀念的洪波涌動時,勿忘用理性的“閘門”控制情感。
(2005年廣東高考優(yōu)秀作文《讓紀念閃耀理性光芒》)
【說明】
以上選段的畫線部分都是引用名言來論證“真正的紀念”是“審視過去,啟迪未來的” 中心論點。其中“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是列寧的名言?!扒笆虏煌?,后事之師;以史為鑒,面向未來”周總理曾經說過?!扒笆虏煌?,后事之師”源于《戰(zhàn)國策》的“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師”,“以史為鑒”由唐太宗“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變化而來的。
如果把名言分別看作演繹推理的大前提,就成了如下的三段論的推理論證:
㈠
大前提:前事不忘,后事之師;以史為鑒,面向未來。
小前提:日本侵略者給中國人民帶來的巨大苦難是“前事”,是“歷史”。
結論:所以,我們要理性紀念苦難,審視過去,啟迪未來。
㈡
大前提: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
小前提:日本侵略者給中國人民帶來的巨大苦難是過去的痛苦。
結論:所以,不能忘本,要理性紀念苦難,審視過去,啟迪未來。
【說明】
原文省略了小前提。
因此,引證法從推理方法來看,是屬于演繹論證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