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投資中,發(fā)生價格套牢和價值套牢共有四種情況。
其一是價值套牢時價格不套牢。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購買的股票沒有投資價值,但由于股市上的資金充余,投機氣氛較濃厚,股價高企不下,其價格就不被套牢,隨時賣出都能收回本金,甚至還能取得相當?shù)膬r差收入。如在10元的價格購買某只稅后利潤只有0.20元的股票,其后兩、三年該股票的價格總是在10元以上的范圍內(nèi)波動,雖然其股價收益率遠遠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但卻可以不低于買入價賣出,隨時收回本金。如上海股市,雖綜合指數(shù)400點以上都為價值套牢區(qū),但由于上證指數(shù)突破400點后幾乎就再沒回到400點以下,即使在400點乃至500點購入股票,其股價基本都不被套牢,只要股民有耐心,還能取得較大的價差收益。其二是價值套牢時也發(fā)生價格套牢。發(fā)生這種套牢時,股民一般都處在兩難境地,做長期投資又不劃算,但拋出又會遭受損失。產(chǎn)生這種情況一般在股票的高價區(qū),如上海股市的1000點以上,即是價值套牢區(qū),又是價格套牢區(qū)。在這個區(qū)域購買股票,就只能作短線,稍有不慎,就會發(fā)生價格、價值雙重套牢,股民既不能無損失地將股票拋出,做長期投資又不合算,其回報也就相當活期儲蓄利率。其三是價值不套牢時價格套牢。當股民在投資價值區(qū)內(nèi)購入股票后,其股價繼續(xù)下跌,這就是價值不套牢時發(fā)生價格套牢。如1996年元月份初深圳股市的綜合指數(shù),在110點左右經(jīng)過約半個月的徘徊后下穿110點,在此點買入股票的股民全部被套,但由于該點位以下是投資價值區(qū),股民的股價雖被套牢,但其投資回報將不低于銀行存款利率,所以這種套牢對長期投資者并不可怕,而對于短期投資者來說,價格的解套也僅僅只是時間問題。第四種情況是價值不套牢時價格也不套牢。這種情況就是當股市的底部出現(xiàn)在投資價值區(qū)時,如滬市的綜合指數(shù)降到400點以下,深市綜合指數(shù)降到110點以下,此時購買股票不但有投資價值,且價格一般也不被套牢,不但股價收益率高,且獲取高價差的機會大。如1994年7月底深圳股市的綜合指數(shù)在94點形成底部,在其后的一個多月的時間里就反彈至230多點,價差收益高達14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