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競爭理論的形成與意義
在 20世紀 30年代之前,新古典經濟學在分析市場時假設市場是完全競爭的。但這并不完全符合現實。經濟中存在壟斷是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早就認識到的。19世紀法國經濟學家古諾分析了寡頭市場,主要是最簡單的雙頭市場。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也注意到了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在經濟中出現的壟斷現象。
但放棄完全競爭假說,不把壟斷作為經濟生活中的一種特殊情況,而作為一種市場結構的,最早是英國經濟學家斯拉伐提出的。1926年,斯拉伐在《經濟學雜志》上發(fā)表了《競爭條件下的報酬規(guī)律》一文,這被認為是壟斷
競爭理論的開始。1929年英國經濟學家霍特林發(fā)表了《競爭中的穩(wěn)定》一文,提出“現實情況存在于完全競爭理論和完全壟斷理論之間”的觀點,他主要分析少數企業(yè)競爭的寡頭理論。1930年英國經濟學家佐申出版了《壟斷
問題與經濟戰(zhàn)》一書,研究介于競爭與壟斷之間的市場狀況。1933年英國經濟學家瓊·羅賓遜出版了《不完全競爭經濟學》一書。同年美國經濟學家張伯倫出版了《壟斷競爭理論》一書。這兩本書,尤其是后一本書的出版被認為是壟斷競爭理論建立的標志。
壟斷競爭理論就是我們這一章所分析的廠商均衡理論。這種理論不是把完全競爭作為普遍狀況,壟斷作為特例,而是把市場作為競爭與壟斷不同程度的結合。在現實中,完全競爭和壟斷都是特例,這兩種狀態(tài)的結合才是正常狀態(tài)。并根據壟斷與競爭程度的不同把市場分為四種結構。尤其是張伯倫提出了產品差別的概念,把產品差別作為引起壟斷的原因之一,用產品差別來解釋壟斷競爭市場,是一個重要的貢獻。
在傳統(tǒng)新古典經濟手中,分析的前提是完全競爭,當經濟分析適用于各種市場結構時,對企業(yè)決策的分析才算完善。因此,廠商均衡理論的建立標志著微觀經濟學體系的最終完成。這種理論的建立也使微觀經濟學更能運用于實際?,F代市場營銷理論、市場競爭理論、企業(yè)競爭戰(zhàn)略等實用經濟學分支都是在此基礎之上形成的。正因為如此,壟斷競爭理論的建立是20世紀經濟學的重大突破之一。